推行人本交通,警察局執法方向應正確
敏誠在議會警消環衛業務質詢指出,台中市108年不論是交通事故件數42587或是死亡人數188都是六都第二高,其中,台中市光24歲以下交通事故(A1)傷亡統計,108年就死亡37人,占了兩成,比例非常大,平均一個月就死了3個人,且依照道安資訊網數據,台中市107年-109年期間道路交通事故死亡多是行人及機車騎士,而年輕人通勤也大多是以騎乘機車或是步行為主。
然而警察局訂定「取締交通違規重點工作執行計畫」,針對「酒後駕車」、「闖紅燈」、「嚴重超速(超速40公里以上)」、「逆向行駛」、「轉彎未依規定」、「蛇行、惡意逼車」、「機車行駛禁行機車道」、「機車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」。
其中竟然有兩項就是針對機車,但這兩項發生事故或危險的機會極低,反而是違規停車,或者是左轉彎沒有禮讓直行車,或者是轉彎沒有打方向燈,此類駕駛樣態才會造成公共危險,何敏誠提醒,警察局執法方向要正確,以人本交通的精神保護行人的路權,年輕人的大好前程才不會又葬送在另一起交通事故中。